| 《兴化市加快人才集聚助力高质量发展“双六条”举措》
建立“人才投+人才保+人才贷”相互补充的多元融资体系,推动设立人才科创发展基金,支持高层次人才来兴创业。建立创业项目评审机制,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,通过基金投资、入股等方式予以支持。加大创业贷款贴息支持,对来兴创业的高层次人才,根据创业领域、贷款金额和人才层次,提供最长36个月的贷款利息全额补贴。加大创业人才资助力度,对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创业的,给予人才或核心成员每年10-50万元的薪酬补贴,最长不超过三年。
鼓励企业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,对企业柔性引进且有效申报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,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15%给予企业用才补贴,入选的给予30%的企业用才补贴,同一人才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,最多补贴三年。
对掌握领先技术,首次来兴创业创新的回国(来华)人才,直接纳入市重点引才计划综合评审,并给予优先支持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,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并落户我市的,按照上级资助经费1:1.5比例给予跟奖跟补。
大力支持市场化引才,对市外猎头公司、社会引才机构等组织帮助我市全职引进省级、国家级人才及团队,根据人才层次和紧缺程度,经评估后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、20万元奖补;对柔性引进年薪达30万元以上省级、国家级人才的,参照全职引进人才的50%给予引才机构奖补。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,给予最高30万元引才奖励。
面向社会发布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,大力推行揭榜挂帅、项目经理制度,完善“企业出题、政府发榜、人才攻关”机制,项目资金“一事一议”,揭榜方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,开展平行竞争攻关,通过验收获得项目剩余资金。
建设离岸创新中心,对入驻的人才团队视同柔性引进,符合条件的,直接纳入市重点引才计划综合评审,并给予优先支持。支持企业在市外建立离岸研发中心、孵化平台和分支机构等,对企业市外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视同柔性引进,并给予5-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。
事业单位全职引进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,按照人才层次每人发放30万元-120万元“购房券”。对获得泰州市级以上行业领域重点荣誉称号,在民生发展领域取得较大影响,并在民生一线工作的行业顶尖人才,退休前每年奖励1-10万元;2万元及以上奖励,每年发放奖励金额的70%,其余部分待退休后一次性发放。
对教育、卫生及其他民生领域新招聘引进的“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、“一流学科建设高校”以及境外重点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给予6-20万元奖励。对国内外顶尖高校毕业生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“一人一策”的方式,实行协议年薪制。
鼓励教育、卫生及其他民生领域,遴选急需紧缺专业的学子,推动兴化籍优秀高三毕业生定向签约培养,给予学费减免补贴。对毕业后回兴工作的,“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奖励;其他高校给予每年1.2万元奖励,共计发放五年。
支持市重点高中和重点医院,在主管部门指导管理下开展招聘,对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、重点师范高校和重点医学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和当期《急需紧缺人才目录》规定的人才,可直接面试签约、办理入编,允许以上人才在入编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。对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,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聘任制、执行协议工资,给予生活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等相应待遇。
鼓励事业单位与知名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合作,在职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。人才新取得在职学历学位后回原单位工作,并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协议,获得与本专业工作相关博士学位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资助2万元,获得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资助1万元,同时优先支持推荐申报各级人才培养工程。
在泰州市级以上技能技术成果竞赛评比获奖的民生人才,按照获奖层次给予奖励。领办泰州市级以上创新改革类项目,经考核合格后奖励项目牵头人或团队1-5万元奖励。医院每建成1个国家级、省级重点学科,一次性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奖励,主要用于奖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。
双“六条”举措中企业是指所有在兴正常纳税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,通讯、烟草、电力、盐业、金融等行业企业不在政策享受范围内;事业单位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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